夫妻畢業了,父母可以重考深造!
曾經在婚姻中痛苦掙扎的雙方,
為了孩子的福祉,仍須一起努力成為「合作父母」;
「親子會面」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,
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。
本書十個親子會面的故事,來自法院社工們最深的反思與看見,
詳述了大人和孩子的心路歷程,
讓愛孩子的當事人,可以重新學習與成長。
一對難以共處的夫妻離婚後,兩人可以成為仇人、不相往來形同陌路,也可以維持淡淡友誼。倘若兩人共有子女,必須考量孩子的養育、教育和人格成長;仇人或陌路都無法合作,更無法有效達成親職。因此,分手之後,如何重新定位兩人的關係,讓孩子的損傷減至最低、親子之間的親情臻至最高,考驗著當事人的成熟度,和周邊的人理解、支持的程度。
父親和母親都是孩子無可取代的珍寶和權利,大人可以選擇離婚,但不該就此決定孩子今後沒有母親或父親。
合作父母不是本能,需要後天學習,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,兩人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。而離婚後,為了讓孩子生活穩定,多半安排孩子與一方同住,另一方則有探視的權利與機會,我們稱之為「親子會面」。
事實上,在完全不想見對方的面,但卻要釋出善意祝福對方跟孩子的關係,這是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課題。如何在親子會面的過程中,讓父母放心、孩子也安心,更是一大考驗與挑戰。
透過本書,讓在法院協助親子會面的社工告訴你,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。
本書十個親子會面的故事,來自法院社工們最深的反思與看見,
詳述了大人和孩子的心路歷程,
讓愛孩子的當事人,可以重新學習與成長。
一對難以共處的夫妻離婚後,兩人可以成為仇人、不相往來形同陌路,也可以維持淡淡友誼。倘若兩人共有子女,必須考量孩子的養育、教育和人格成長;仇人或陌路都無法合作,更無法有效達成親職。因此,分手之後,如何重新定位兩人的關係,讓孩子的損傷減至最低、親子之間的親情臻至最高,考驗著當事人的成熟度,和周邊的人理解、支持的程度。
父親和母親都是孩子無可取代的珍寶和權利,大人可以選擇離婚,但不該就此決定孩子今後沒有母親或父親。
合作父母不是本能,需要後天學習,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,兩人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。而離婚後,為了讓孩子生活穩定,多半安排孩子與一方同住,另一方則有探視的權利與機會,我們稱之為「親子會面」。
事實上,在完全不想見對方的面,但卻要釋出善意祝福對方跟孩子的關係,這是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課題。如何在親子會面的過程中,讓父母放心、孩子也安心,更是一大考驗與挑戰。
透過本書,讓在法院協助親子會面的社工告訴你,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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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導論 婚姻緣盡,親情仍濃──分手後的「合作父母」與「親子會面」
- 第一章 「合作父母」的精神與「親子會面」的展現
- 第二章 父親的獨白──過來人的自述
- 第三章 母親的心聲──過來人的掙扎
- 第四章 媽媽比不上保母嗎?
- 第五章 得到,從學會放手開始
- 第六章 一年,只能和女兒相聚48 小時!
- 第七章 難解的爭奪戰
- 第八章 我愛爸爸,也愛媽媽
- 第九章 其實,我也是有爸爸的!
- 第十章 原來我爸爸不是壞蛋!
- 第十一章 揹著父母婚姻十字架的孩子
- 第十二章 從「家庭系統」和「依附關係」 看離婚階段的親子關係
- 第十三章 法院裡的親子會面服務
- 第十四章 親子會面協調員的角色與處境
- 附錄一 對方是不適任的父母,還需要合作嗎?
- 附錄二 當有新戀情時
- 附錄三 如何跟孩子說我們離婚了
- 參考資料
紙本書 NT$ 360
單本電子書
NT$
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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