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真活、拚命做--看見,最真實的黃珊珊!
黃珊珊首次公開她的成長歷程與內心思索
黃珊珊,她是媽媽,也是臺北市副市長,曾是律師,也是市議員,
一路從家庭到法庭、市議會,到臺北市政府,
她始終堅持信念,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。
她秉持自己的所思所想,認真、不放棄,
化作一股最有力道的魔法,
溫暖了周遭的人,點亮了城市的光。
這本書33個故事,都是黃珊珊認真活,拚命做的人生故事。
即使過程很辛苦,她仍堅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,
並希望傳承下去,打造更美好的社會。
▎堅持做對的事,即使面對家人也不動搖▎
1991年,臺大教授發起「100行動聯盟」。二哥叫我千萬不要加入抗爭遊行。但這個法條是錯的,即使他是我的家人,我也不聽他的。就這樣,我們兄妹冷戰了十年。
▎為了一個小女孩而決定從政,因為法律不能也不該傷人 ▎
開庭時,法官違反很多程序規定,不讓我進入法庭,還恐嚇逼迫我的未成年當事人的母親當庭解除律師委任,讓我不能幫她辯護。她只是個未成年的小女孩,媽媽不懂法律,在法庭上怎麼可能跟法官對抗?這擺明了欺負人!
▎從標會參選臺北市議員,到擔任臺北副市長▎
二十八歲那年,我的存款只有八萬元,沒有顯赫的家世,不是富二代也不是政二代,我決心投入選戰的唯一理由是,「我要去修改法律,讓法律不再傷人」。四十九歲當臺北市副市長,還是一樣的理由,我要從內部來改革制度、改變這個社會、進而改變這個國家。
- 推薦序 祝願
- 推薦序 我的學生黃珊珊
- 前言 如果還有明天,當讓「世界更美好,人民更幸福」
- 01 四歲就會讀報紙
- 02 恭喜又多活了一年
- 03 全校老師總動員
- 04 十五歲的北漂人生
- 05 改變人生的一堂課
- 06 我想成為體制內改革的人
- 07 親情無價,理念更需要堅持
- 08 二十三歲的小毛頭律師
- 09 法律服務兼帶學習閩南語
- 10 讓我立志從政的一位小女孩
- 11 標會參選臺北市議員
- 12 法律不能傷害人民
- 13 議員小學堂
- 14 沒辦法是因為還沒找到辦法
- 15 事在人為,絕不輕易說「不可能」
- 16 原來我是不平凡的媽媽
- 17 在加護病房裡醒來
- 18 為政之道就是心存百姓,耐煩而已
- 19 To do list
- 20 好人做事是為別人,不是為自己
- 21 手上的那條紅線
- 22 一雙讓母子共同成長的拖鞋
- 23 努力不一定有機會,但不努力就一定沒機會
- 24 腐木總有一天會傾倒
- 25 五十歲換跑道
- 26 為什麼找黃珊珊當副市長?
- 27 都什麼年代了,別含淚投票
- 28 無招勝有招
- 29 人生開心就賺到了
- 30 爽快!人生別不甘心
- 31 臭臉珊的夢想
- 32 以年輕人為師
- 33 二○五○年的你,會在哪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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